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
1. 提出听证申请 :
当事人应在行政机关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后三日内提出听证要求。
2. 准备听证 :
行政机关在收到听证要求后,应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应公开举行,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3. 听证会开始前的准备 :
听证员检查所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读参加听证的纪律。
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包括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名单、回避权利和代理人事项。
4. 听证会进行 :
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5. 听证会结束 :
听证主持人宣布调查结果并宣布听证会结束。
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
6. 听证笔录 :
听证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以上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法律和具体案件情况为准
其他小伙伴的相似问题:
行政处罚听证会公开举行的规定是什么?
如何申请行政处罚听证会?
行政处罚听证会准备阶段需要注意什么?